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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人贷款后可以在青岛旅游吗? 如何申请?申请个人贷款后可以在青岛旅游吗? 如何申请?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可以申请旅游贷款,但是有些人不知道什么样的贷款可以用于旅游。 那么在青岛申请个人贷款后,可以出行吗?如何申请?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青岛的个人贷款可以用于旅游,即申请个人旅游贷款。 个人旅游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用于支付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前往特约旅行社的旅行费用。 个人旅游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年龄在22周岁至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合法工作和稳定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权利作为质押担保,或者有具有补偿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作为担保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 4、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5、拥有申代银行信用卡或活期储蓄账户; 6、与贷款人签订协议,同意从活期储蓄账户中扣除贷款; 7、提供不低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的首付款;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旅游贷款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选择旅游线路和提供服务的旅行社,并规划好您需要申请的贷款金额。 然后向旅行社缴纳不低于一定比例的首付,并向旅行社索要《银行个人旅游贷款申请审批表》(须有旅行社公章)。 2、填写《银行个人旅游贷款申请审批表》后,签署相关合同文本,准备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提交银行申请贷款。 3. 银行将接受申请并进行审核。 4. 请注意,旅游贷款是直接发放给旅行社的。 银行审核批准贷款并与借款人和担保人办理完所有必要手续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以借款人的名义转给旅行社,并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旅行社。 5、旅游结束后,可授权旅行社在旅游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超出的余额转至银行。 借款人将款项存入银行指定的活期存款账户时,银行自行扣除余额利息。 6、按照合同规定。 在与银行约定的还款日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额存入银行指定的活期存款账户,到期时银行自动扣除。 |